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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玉:男,1963年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回山大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2004年获得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任教以来,分别给本科生、研究生、法律硕士等讲授过民法学、罗马法、知识产权法、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等课程;曾获山东大学首届奖教金、开拓未来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励。 现任职务: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研究方向:民商法,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担保制度和民法总论。 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独著或主编有《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山东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债权担保制度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物权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物权体系论-中国物权法上的物权类型设计》(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出版)、《以法为本-法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等著作,另有副主编及参编著作近20部;在国家级刊物《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以及《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学》、《法学论坛》、《民商法论丛》等核心期刊及其它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曾获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中国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多次获山东大学、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等奖励。 著作:《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刘保玉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债权担保制度研究》(刘保玉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 《以法为本-法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刘保玉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物权法》(刘保玉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物权体系论-中国物权法上的物权类型设计》(刘保玉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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