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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志强
,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毕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有计算机专业学历,并能熟练的掌握英语。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以较高成绩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现为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办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劳动仲裁等各类案件已有数百件,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本律师本着“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个案件,全身心的服务于委托人,为之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律师是您事业成功的最好助手,只要您有了好的律师,您就拥有了最好的司法制度!
典型案例:
    ㈠本人接受我国最大的钢笔制造及销售企业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四起侵犯英雄钢笔商标权的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㈡甲公司车辆投有乙保险公司的车辆财产险,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在事故中负60%的责任,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乙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60%的损失,另40%需要甲公司向事故对方当事人索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本案接受甲公司委托后,从《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及投保人的选择权入手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应赔偿投保人全部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甲公司根据判决领取了保险金19万余元,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㈢本人协助任传祯主任办理了一起疑难征地案件。案情是甲承包20亩经济田种植银杏树,至今已经8年,树木种植紧凑,20亩地共种植树木3万余棵。2006年政府征用该块土地,补偿标准为6000元/亩,原因是银杏树树径较细,种植密度较大,划归为苗圃赔偿。在接受甲委托后,经过向有关林业专家请教,银杏树生长较慢,并且是我国的国树,8年的银杏树不应被视为苗圃。本案经过多次调解,多次测量树木及计算树木棵数,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最终领取补偿款80万元,当事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