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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传祯律师的追求
——记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任传祯律师
任传祯,男,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国家一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师协会常委理事,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法律教授。
他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始终把自己的本职工作与国家的长治久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品德高尚诚信执业多奉献,业务精良刻苦学习认真钻,脚踏实地办铁案。执业以来先后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逾千件。公安部督办的张某“挪用资金罪”案,犯罪嫌疑人终获无罪释放;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借贷纠纷”案,被代理人胜诉;孔府家酒“书法著作权纠纷”案,代理的原告最终获20万元赔偿等上百件经典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过一定影响。
他注重对法学理论的研究,结合办案实践撰写理论文章数十篇,其中撰写的《银行转这张支票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一文获省司法厅省律协优秀论文一等奖,并代表山东律师参加了华东六省一市井冈山理论研讨会。同马琳律师共同撰写的《对孔府家酒书法著作权纠纷案几个法律问题的看法》先后发表在《中国律师报》、《全国著名律师精彩辩词》、《律师与法制》等书报刊杂志上,其精辟的观点在业内业外都产生过较大影响。
骄人的业绩,高尚的品德,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他曾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荣誉称号;两次获得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泰安市司法局授予“三等功”、“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泰安市“十佳”“优秀律师”。
主要事迹:
一、心系和谐谱新篇:
任传祯律师是一位有33年党龄的党员律师,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自觉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工作实践中。1994年9月,他响应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法律和会计、审计等第三产业的号召。时年44岁的他毅然辞掉公职离开国办的泰安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创办泰安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干就是九年。
2004年4月创办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近四年的时间里,他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工作中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从所主任角度,任传祯较多考虑到为年轻律师、实习律师创造较为宽松的成才环境,他提出了“先利人、严律己、乐勤奋、争创新、靠团队”的十五字法正律师精神,所内形成一个团结、互助、向上的氛围。他带头出资入股购买了700余?的办公大楼,律师人均电脑达到1.3台、手机两部、座机一部,多数律师配备了自驾轿车,人均办公面积达到省优所标准。同时还聘请山东省刑法学会会长原山东政法学院院长赵喜臣教授为刑事法律专家顾问,聘请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民商法学会会长刘保玉教授为民商事法律事务专家顾问。泰安市中级法院、泰山区法院、岱岳区法院三名原资深业务副院长担任本所高级顾问。再加上雷打不动的周六业务理论研讨会、政治学习及收入分配适度调整等,法正律师正意气风发地前进在为当事人维权、护法、排忧、解难的征程上。2006年法正所被评为“市级优秀律师所”。
从执业律师角度,他采取一疏二调的方法办理法律业务。“一疏”就是对有的当事人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时,他能做到耐心听,委婉劝,正确疏导,从而息事宁人解决问题,确实能收到神奇效果。如:2005年春天,泰安市岱岳区某机关招待所脱钩改制中,由于改制班子工作简单化,在向职工公布改制方案后当场签字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没有重新组织会议,而是采取了个别补签的错误做法,激怒了全体员工,四十余名职工决心到市委市政府前集体上访。行动前职工们派代表来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咨询,他在耐心听取代表的陈述后,有理有力有节地说服职工代表,并建议代表去岱岳区政府找负责领导改制的部门反映情况,结果既解决了问题,又避免了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二调”就是充分利用律师懂法律,当事人信任等工作优势,对能够诉前诉中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处理。 近几年他办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高达1/3以上。如:顾问单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事情发生在今年秋后,顾问单位发包的东盛佳苑9号楼,因相邻关系未处理好,建安公司被迫停工长达3个多月,障碍消除后双方多次协商复工,就因赔偿款的支付时间而争执不下,顾问单位刘总坚决要求任传祯律师帮其打官司。他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迅速与对方联系,结果建筑公司听说刘总要告他们便组织上百号民工,抱着白布黑字的大横幅整装待发上街示威。任传祯律师一听事不宜迟,便提起公文包亲自到建筑公司找到经理,好言相劝。经理与任律师是老相识,又对他非常敬重,最后他下令暂停上街。任律师趁热打铁两头跑调解,最终使双方都坐到了法正所的办公室里,握手言和,没超三天工地热火朝天的开了工。
任传祯律师的生日是1949年10月1日,他曾受泰安日报约稿,撰写了《我与共和国同龄》一文。文章最后这样写到: “国家的命运决定着个人命运,国家的发展影响着个人的前途——愿祖国母亲长治久安。”这充分体现了任传祯律师的心声。
二、诚信执业多奉献
2004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接着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队伍。从此拉开了全国性的律师行业学习、整顿、规范、发展活动。当时任传祯律师正在筹建法正律师事务所,按市局市律协要求,他带领全所律师始终如一的参加学习整顿活动。法正律师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下决心实现四“业”转换,即把干律师由“职业”向“专业”转换,“职业”仅仅是谋生手段,而律师应当是吃“专业”饭的,这是一个需要渊博知识、高度智慧、高超技巧的专业;然后还要上升到“行业”,任何一个律师都代表着这个“行业”,是形象代表;最后上升到“事业”,即干律师是为了终生追求的律师“事业”。而实现四“业”升级转换的核心则是诚信执业,多奉献。诚信是律师业安身立命之本。因此,任传祯律师讲信誉重承诺,在工作中举止言谈严格要求自己,用信任打造品牌,用奉献塑造形象,象爱护生命一样维系着自身和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他办理案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帮当事人之所需,从不巧立名目乱收费,时常节假日照常工作,把当事人的信托看的比泰山还重,深受当事人敬重。当事人书写的数十封感谢信、赠送的十几面锦旗足以为凭。
任传祯律师还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2006年3月省律协号召的捐资助学活动中,个人捐资300元带动了全所律师人均捐资在全市名列前茅,受到市律协通报表扬。他还积极参加泰安市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与东平县的杜振伟同学结对子资助其上学,受到有关部门好评,该同学也多次写信来表示谢意。他不但积极参加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每年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而且还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2006年在办理新泰80多岁老太太赵淑芝的法援案件中,开庭结束后赵老太太回新泰,他不仅把她扶上车而且主动为其买车票,感动的赵老太太不停的说共产党领导的律师真好。
三、业精技高办铁案
律师这份工作,为当事人服务是集知识、智慧、技艺和勤奋、踏实为一体的智力服务,其中知识是基础。多年来任传祯十分注重知识的积累和对业务的探索研究,平时对律师工作有用的讯息,他都随时记录下来,并在闲暇时间细细品味。为使自己不落伍,他于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系统攻读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课程,同时还坚持每年自费参加中华全国律协举办的专业培训,按时认真参加省厅省律协、市局市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经常撰写发表论文。
学以致用、厚积薄发。任传祯的平时所学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派上了大用场。比如他和马琳共同代理的孔子书画院徐院长状告曲阜酒厂一案,当时不仅遇到了人为干扰的问题,同时还有个书法著作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为此,他和马琳多次去北京,到国家版权局向有关专家请教,并运用法律和书画方面的丰富知识,最终帮徐院长打赢了这场官司。
案件与案件多有区别之处,各案都有自己独特的着力点。律师要从法律的高度分析案情,理清案件事实,抓住焦点、难点、疑点,选准切入点,运用律师的智慧,随机应变,充分施展才华,方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比如任传祯代理的泰安市某化工厂与北京某设计院开办的下属公司一案就很有说服力。北京某公司因法定代表人、会计涉嫌犯罪被刑拘,帐目封存到检察院,而某化工厂手持这家公司十余万元的欠据无人还账。接受委托后,他认真分析案件:该案属于泰安管辖,证据如铁,关键是无人还账,想追上级开办单位,而设计院投资不到位的证据成了本案的关键。他在法院立案后立即进京。
为了取得有力证据,任传祯事先对设计院的有关情况作了初步了解,得知该设计院,规模很大,有新旧两院。新院一把手坐阵,旧院由第一常务副院长负责,主管开办实体。此人祖籍山东胶州,是位女性。第二天一早,任律师一行人提前十分钟来到旧院楼口等候这位女院长。不一会儿有一位女同志精神焕发的向办公楼走来,正巧一提水的女工向其打招呼,他听清院长姓方,便快步走向前去亲热的问候:“方院长,您好。”那人一愣,便问,“你怎么知道我姓方?”任传祯说:“大名鼎鼎的方院长,谁不认识。”她忙招呼任传祯他们上二楼接待室喝茶。借此机会,任传祯主动出击与其聊天,称赞她的事业兴旺发达,创建实体公司40多个,她急忙更正52家,任传祯话题一转,谈到投入。女院长兴高采烈的说是抓机遇,用活政策,52家公司分文未投,只是忙于盖章。随后,法官便按办案程序作了记录,方院长阅后大笔一挥签了字。任传祯一行人告退,立即对设计院查封财产,然后送达文书,当场调解,安厂长提着十万现金胜利返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任传祯律师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毫不懈怠自己的奋斗意志,他在向着律师事业的更高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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